安祥离世为“善终”

净土旨归 | 作者:网络 [投稿]

安祥离世为“善终”

佛家认为,一个人想要得以善终,一生中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诸恶莫做。即不要做杀害动物、偷盗、邪淫、妄语、酗酒等行为。因为在佛典《地藏经》的第八品上记载道:“行善的人,临终时也有百千位恶道鬼神成我们已故的父母亲属,来引诱我们进入恶道受苦。”行善的人都会如此,何况平时造恶的人呢?因此,一定不能做亏心事,不要占别人的便宜,以免冤仇结得太多和太深,临终时被冤仇债主来扰乱。其次,要众善奉行。意即要在心里常常生出有益众生的愿望,然后从语言和行为上去实行。最后,要自净其意。意思是说在行善、读经诵典与参禅时都要静下心来,不要慌乱。

佛教认为,滥杀动物尤其是国家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人不得善终。《法句譬喻经》上记载:从前佛陀在抵园精舍讲经说法时,有一位很富有的长者,住在通往精舍的路旁。他的财富多得很难计数,可是只生了一个宝贝儿子。这个儿子长大后,20岁时就结了婚。结婚不到七天,因为夫妻恩爱,就一同到后花园游玩。后花园有一棵树长得很高大,树上开了很美的花朵。新婚的妻子想要这种花,刚好四周又没仆人在场可以代劳,她的丈夫就亲自爬到树上,越爬越高,所攀踩的树枝,因为太细而折断了,人就从高空摔下来,一命呜呼哀哉,全家大小都非常伤心,哭个不停。

佛陀怜悯长者,来到长者的家中慰问,并且告诉长者“万法无常”、“有生必有死”以及“罪福产生的原理”。接着又说了一首很有哲理的诗谒:

命如华果熟,非恐会零落,已生皆有生,孰能致不死?

从初乐爱欲,可望入胞影,受形命如电,昼夜流难止。

是身为死物,精神无形法,作命死复生,罪福不败亡。

始终非一世,从痴爱长久,自从爱苦乐,身死神丧亡。

——《法句譬喻经》

长者听了佛陀的这段话,心开意解,忘记忧愁,跪下来问佛陀说:“我的儿子到底造了什么罪业,为什么这么早就夭折了?请您告诉我吧!”佛陀说:“过去有一个小孩子拿着弓箭在游戏,旁边有甲、乙、丙三个人陪着。这个小孩子看见树上有一只鸟,想射杀它。旁边那三个人就怂恿这个小孩说:‘你假如能够射中树上的这只鸟,你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小孩子被美言所动,拉开弓箭射中了小鸟,小鸟当场死亡。甲乙丙三个人都在旁边喝彩,大家都很高兴地离去。”这三个人因为见杀随喜,所以生生世世常受丧子之痛。接着佛陀又说了两句启发性的诗谒:

识神造三界,善不善三处,阴行而默至,所生如响应。

欲色无色有,一切因宿行,如种随本缘,自然报如影。

——《法句譬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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