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的开遮持犯(五戒表解)

入门须知 | 作者:忏云法师 [投稿]

盗戒

  释名

  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类分多种:

  一、偷取

  二、劫取

  三、骗取

  四、胁取

  五、讹赖取

  六、抵谩取

  帾齤搏、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制意

  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国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虑忧恼,或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五戒悉同)

  次第

  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缘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

  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

  轻重

  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开遮

  开缘有五: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二、己有想

  三、粪扫想(极贱之物)

  四、暂用想

  五、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随力所能,罚治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果(犯)报:偷盗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自在使用。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五、身常受苦,心怀忧恼。

  果(持)报:戒盗

  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三、善名流布,十方赞叹。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五、身心安乐,命终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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