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拿走熟人东西,不算犯盗戒的五种情况

佛学常识 | 作者:皆仁法师 [投稿]

未经同意拿走熟人东西,不算犯盗戒的五种情况

  有人问起:“师父,如果我有急事要办,一时没有得到熟人的同意而拿走了东西,而事后才和对方说,这算不算犯盗戒呢?”

  关于这个问题,就涉及到戒律中“亲厚想”的范畴了。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亲厚想”。

  在《善见律毗婆沙》中说:有五种情况,没有征得物主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拿物主的东西是不算犯戒的。

  第一是知识

  这是说,物主一见你就欢喜,东西随便你拿而不会吝惜,那就叫知识,也就是因为相知而熟识,互通有无而没有芥蒂。

  第二是同食

  按照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锅里搅马勺、同锅吃饭的好朋友,铁得不能再铁的好友,就算拿他什么物件,他都不会介意的,这就叫同食。

  第三是善语

  这是说物主已经有言在先说:“我的东西,你可以随便拿,不必征询我的同意。”得到物主事先的许可,这就是善语。

  第四是生

  这是说,对方和你的关系特铁,也曾有约定,“在我今生还没有死之前,我的所有东西都可以和你分享共用”,在这样的前提下,称之为生。

  第五是取已欢喜

  这是说,如果你拿了这件物品,物主听闻之后会很高兴。在这个前提下,就称为取已欢喜。

  如果满足这五个条件的前提下,拿取熟人的物品,那就不算犯盗;如果对方会对你拿取他的物品而感到不高兴,那就算是犯盗了。

  而对于居士而言,根据《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所说,如果起盗心,并付诸行动,只要把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哪怕是移动半分,那也是犯盗戒的,不过随物品价值而所犯有轻有重。

  所以,弘一大师当初研习律典中所述盗戒的时候,也不由地感慨盗戒的戒相微细难持,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弘一大师本人也是严持戒律的典范。大师善于金石书法,所以就算在他出家之后,向他求请墨宝的人也是多不胜数。有一次,他的在家弟子给他寄了一卷宣纸,求请他的墨宝,而他写完字之后,宣纸还有剩余,因为弟子没有事先没有说明剩余宣纸处理的方法,大师为了不犯不与而取,还特地写信询问弟子。可见大师持律之严了。

  所以,对于佛弟子而言,为了不犯盗戒,在拿取物品之前,哪怕你和别人再熟悉,也最好先征得别人的同意。

  原文标题:不经同意拿走熟人的东西是否犯盗戒呢?了解一下?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念念随笔

广大佛友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语法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你们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最好动力。反馈|投稿
热文推荐
精华文章
热门推荐
网站推荐
最新推荐
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华人学佛网  Copy Rights Reserved @2020 技术问题联络电邮:cnbuddhist@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