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犯的六种偷盗戒

佛学常识 | 作者:星云大师 [投稿]

星云大师:生活中常犯的六种偷盗戒

  各位读者,大家吉祥!

  世间上,凡是有主的财物,不管有形、无形的,都不能私自取用,否则就是偷盗的行为。

  偷盗就是不予而取的意思。世间的财物,有的是公众的,有的是私人的。公众的财物,例如太阳、空气、海水、公园、马路等,这是大家共有的,你可以随众共享不会犯法;反之,有主的、私人的东西,没有对方说明给予,就不能取用。

  在佛教的戒律里,最容易违犯的就是偷盗戒。日常生活里,那怕是顺手摘下别人花园里的一朵花,撷取果园里的一粒水果,甚至一杯茶,对方没有说可以喝,都不能动用。尤其机关里,公家的汽车固然不能私自动用,即使是一个信封、一张信纸、一支原子笔,既是公家的,就要用于公众事务上,否则即是犯戒。

  当然,犯戒也有轻重之分,所谓轻戒、重戒,也要看你偷取的东西价值而定。如犯轻戒,可以忏悔、认错,或者赔偿了事;如果是重戒,就不是轻易忏悔就能灭罪的了。

  兹将日常生活中常犯的偷盗戒,列举如下:

一、贪污是盗戒:

  凡是公家的、国有的、他人的财物,我利用权力、机会,私自非法获得,不论多少,都名之为贪污。不贪污,就是持守不盗戒。一个清廉不贪污的官员,才能受人尊重;反之,沾上贪污之名,一生名誉扫地,人格也会被玷污。

二、分赃是盗戒:

  赃,就是以不法手段取得之不光明、不清淨的财物。钱财,有的是淨财,有的是不义之财;得之不义,就不是善财、淨财。假如有人非法获得,因为怕你洩密告知他人,因此分你一份,你分取赃物,就是犯了偷盗戒。

三、侵占是盗戒:

  本来是你的财物,我据为己有,例如占用你的土地,侵用你的物品,冒用你的名誉、关係而获得利益等,都是犯了盗戒的行为。物各有主,尤其现在倡导智慧财产权,如果你侵犯他人的著作版权,就是侵占他人的利益,一样是犯了盗戒。

四、抢劫是盗戒:

  趁火打劫,固然是严重的盗戒;山间的盗匪,海上的流寇,不管预谋强盗,或是临时起意用强迫的手段取得财物,都是犯了盗戒的非法行为。

五、仿冒是盗戒:

  现在社会上各种商品都讲究商标,这也是属于智慧财产权,不可以仿冒。政府对于民间人士发明的一些用品、工具,也授予所有人专利权,他人不能仿冒。如果仿冒商标、发明,甚至抄袭别人的著作,也都是犯了偷盗戒。

六、吞没是盗戒:

  他人存放的物品、寄放的金钱,时间久了,没有归还,即是犯了盗行。如果他人託我转交财物,我从中扣取一点,或是悉数吞没,都是犯了盗戒。即使捡到东西,也要公告招领,如果私自留下,也和吞没一样,犯了盗戒。

  持守盗戒,就是不要侵犯别人的财物。我们对于别人的生命,固然不容侵犯,别人的财物,当然也不能侵犯,否则犯了盗戒,不但法律不容,因果也是丝毫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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