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位弘法者,应具备那些条件?

如本法师答:弘法者所应具备之条件,现今略举十点,若依此而弘法者,必能振兴佛法: 一、应具足正知正见之佛法。

二、应以戒为师。

三、言教与身教并行。

四、智慧(梵语jnana)广大。

五、相好庄严。

六、辩才无碍。

七、尊师重道

八、应具足为法忘躯之精神。

九、勇于破邪显正,因而护法护教。

十、破除我执说法,以佛陀解脱之道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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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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