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物品取之无罪?

什么样的物品取之无罪?

答:如果物主不同意,不论用什么手段——骗取、窃取、强夺、霸占、吞没,凡是具备上面六个条件,都是重罪不可悔。除了合理的利润,不得谋取他人财物。无论是地面上、地面下、水面、水中、高处、低处、树上、空中、动物、植物、矿物、运动中的、静止中的一切财物,不论是国家的、私人的、佛教的等等,只要有其所属的主权的,都不能随便拿用,否则都是偷盗。除非是垃圾类的抛弃物品,取之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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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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