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父母有养育儿女的义务和责任”,既然是义务和责任,为什么还要

崇慈法师答: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如果做什么事情都要以法律条款为依据,这样的人本身就已经成了“贱胚子”,不用枪押着他就不好好走路;其次,当人们心目中丝毫不敬畏尊重法律、而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的时候,法律也就显得苍白无力、也永远都不会完善了。

报父母恩,是因为父母生我养我恩重如山。简单的对比一下就明白了:养个小猪小狗,都要许许多多辛酸苦辣的付出,何况养育儿女;世间上的朋友之间为了一顿饭、一句话的恩惠,尚且久久不忘,何况父母含辛茹苦的巨大付出;世间上的朋友有时为了一句话不小心、一顿饭吃得不愉快,就跟我反目成仇,何况父母对我无怨无悔的关爱包容、甚至由于自己无知对父母没轻没重的言行而父母都不责怪不记仇;等等。难道好意思说父母这些恩德付出都是“活该”吗!?

报父母恩,将来必定得到下一辈对自己的报恩;不报父母恩,也会成为下一辈学习和效仿的“榜样”,将来会连本带利回报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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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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