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法是什么意思?

佛学常识 | 作者:网络 [投稿]

缘起法是什么意思?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都不是自然而有的,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在各种因缘条件和合之下,才能现起和存在。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复存在,这就是佛教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道理。

  此外,现起和存在的因缘,其本身又各互有生起的因缘。这种看似牵扯不清,复杂而绵密的互动关系,就形成了解释宇宙万法生起,乃至生命起源的一种中道不二、精深微妙的道理,这个道理就叫做“缘起”。

  当初佛陀在菩提树下、金刚座上,夜睹明星而证悟成佛,他所证悟的便是这个宇宙人生的至理──缘起法。

  “缘起法”是佛教的最根本教理,也是佛教异于其他宗教、哲学、思想的最大特性。《楞严经疏》云:“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

  但是,缘起并不是佛陀所创造或制定的,而是宇宙人生宇宙人生的真理,佛陀只是发现了这个究竟真理而证悟成佛,然后将这个证悟的道理告诉我们——佛经上说“一切法因缘生”。

  世间上的森罗万象,如山河大地、花草树木、一人一物,乃至微麈沙砾等,都是因缘和合而生,也都有将随著因缘分散而灭。因此,我们眼睛所看到的一切现象“有”,都是缘起而有;因为缘起而有,因此它的本性是“空”。这就是“缘起性空”(简称为“缘起法”)。

  “性空即缘起,缘起性本空!因为本无实在的本性,所以才能依众缘和合生起;因为唯依众缘和合生起,所以本无实在的本性。”天地万物莫不如此。

  世间的一切诸法,都是“因”“缘”所生起,主要而力强者为因,次要而力弱者为缘,透过因缘和合,才有一切现象,才有一切法(人事物等)的生起。

  例如:一粒种子撒在泥土里,必须施肥、浇水,以及有充足的空气、阳光,才能长成一棵大树。其中,种子是“因”,泥土、阳光、空气等等为“缘”,这些因缘都具足了,才有长成大树的“果”。

  缘起法说明:世间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没有因缘关系,一切皆不能成就。比方说,一个人生活在世间上,因为有晨夫种田,我们才有饭吃;有工人织布,我们才有衣服穿;乃至出门,由于有公共汽车司机为我们的开车,我们才能到达目的地。

  假如没有这许多因缘,我们就不能生存了。甚至于晚上在家里,只要打开电视,就有精彩的节目可看,如果没有放多演艺人员表演,如何能有电视节目可看?所以,每个人能够生存,都要感谢因缘,感谢世间的成就。

  如果从有情众生的生命流转来看缘起,佛陀告诉我们,生命不是由造物“主”所创造的,是由自己造作而成的,并且不是单一原因而来的,它是由“十二有支”因果相续而成的。

  十二有支又称“十二因缘”、“十二缘起”,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缘起表现在有情生命的流转上,称为“十二缘起”;表现在世间事事物物的生成上,则称为“因缘所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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