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上千只老鼠“赎罪”?放生需理智

放生指南 | 作者:网络 [投稿]

\

  放鼠人坚称,自己做善事,求赎罪,而放生老鼠!

  11月14日13时许,有5人进入广东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黄茅村放生老鼠,村民抓到两名放鼠人,扭送派出所。黄茅村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被抓的放鼠人说,他们放了172斤老鼠;而村民则表示,他们放了上千只老鼠。”“放鼠人坚称,自己做善事,求赎罪,而放生老鼠!”

  老鼠本是“四害”,是人人喊打的对象,如果有人放生老鼠做“善事”,则完全违背了放生的伦理,突破了放生的底线。放生乱象频出,屡屡闹出适得其反的荒唐剧,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还缺乏针对个人放生行为的明确具体有力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并不适用于个人放生,只适用于从国外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以及放生的行为;农业部2009年颁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尽管在第十条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但对个人行善放生的专指性和约束性也不强。

  总体而言,我国针对个人放生的法律规范尚处于一种不全面且零散、粗略、简单、模糊、乏力的状态,仅有的少量规范也是鲜为人知,以致民众在放生时往往无法可依,不知放生的边界和底线。

  为规范放生行为,我们该立一个专门的规矩,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或在法律中添加专门的条文,对放生的主体(谁有权放生)、放生的客体(什么类型的动物可以放生,什么类型的动物不可以放生)、放生的审批程序、放生的地点、违法放生的责任(包括行政拘留、罚款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强普法宣传,从而确保放生行为进入法治轨道。

广大佛友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语法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你们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最好动力。反馈|投稿
热文推荐
精华文章
热门推荐
网站推荐
最新推荐
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华人学佛网  Copy Rights Reserved @2020 技术问题联络电邮:cnbuddhist@hotmail.com